:杏林职苑依据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原则》《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办理中心原则关键(2024年版)》(国卫医急发〔2024〕22号)等规则,及杏林职苑编制的《党委领导下的院长担任原则》,特编写《党委领导下的院长担任原则应知应会》,以一问一答方式介绍七类人员应知应会常识(16条问答),有助于原则了解与执行,可供各级公立医院内部训练参阅。
A1:党委的主要职责包含“把方向、管全局、作决议计划、促变革、保执行”,详细为:
A2:坚持“团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单个酝酿、会议决议”,决议计划前需充沛证明、听取意见,经党委会团体讨论决议。
A3:经过党委会监督执行情况,合作纪检部分监督问责,并支撑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执行。
A4:研讨和决议医院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时,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、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。
本专栏《2025公立医院行风办理20项中心原则应知应会》系杏林职苑依据《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办理中心原则关键(2024年版)》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原则》等政策法规规则,以及杏林职苑编写的《2025公立医院行风办理20项中心原则汇编》,结合医院办理实践,精心编制,可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部训练参阅。欢迎将本专栏参加书架保藏。